JAMA:金属支架 vs 塑料支架治疗良性胆管狭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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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对于大多数良性胆管狭窄患者,内镜放置并行的多个塑料支架是一线治疗方法;全覆膜自膨式金属支架(cSEMS)可能需要更少的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(ERCPs)来达到疾病缓解。

       该研究的目的是评估对于良性胆管狭窄,使用cSEMS是否不劣于塑料支架。

       该多中心(8个内镜转诊中心)、开放性、平行、随机临床试验,涉及的患者为未经治疗的由于原位肝移植(n=73)导致的良性胆道狭窄患者(N=112),慢性胰腺炎患者(n=35),或术后损伤患者(n= 4),这些患者在2011年4月和2014年9月之间被纳入该研究(随访截至2015年10月)。胆管直径小于6mm、胆囊管的整个胆囊被cSEMS重叠的患者被排除在外。

       患者(n=112)被随机分配接受多个塑料支架或单个cSEMS,通过狭窄的病因,以及通过每3个月(塑料支架)或每6个月(cSEMS)一次的内镜评估病情缓解进行分层。患者在狭窄缓解后随访至12个月评估复发。

       主要结果是不超过12个月内镜下治疗后狭窄的缓解情况。样本量根据cSEMS到塑料支架的非劣效性估算,非劣效性边际为-15%。

       塑料支架组共有55例患者(平均[SD]年龄,57[11]岁;17名女性[31%]),cSEMS组共有57例患者(平均[SD]年龄,55[10]岁;19名女性[33%])。与塑料支架(41/48,85.4%)相比,cSEMS缓解率为54例(92.6%)中的50例,差异率为7.2%(单侧95%CI,-3.0%〜∞; P<0.001)。鉴于-15%的预先设定的非劣效性界限,cSEMS比塑料支架效果差的假设被拒绝。ERCPs到缓解的平均值,在cSEMS组(2.14)低于塑性支架组(3.24,平均差,1.10; 95%CI,0.74〜1.46; P<0.001)。

       在良性胆管狭窄,胆管直径为6mm或以上,并且覆膜金属支架不会重叠胆囊管的患者中,对于达到12个月的狭窄缓解,cSEMS并不劣于多个塑料支架。金属支架可作为这些患者的治疗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