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支架与微创内固定治疗胫骨干C3.3型骨折疗效比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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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[目的] 比较外支架和微创内固定治疗胫骨干C3.3型骨折的疗效。

       [方法]  回顾性分析2003年1月~2012年10月本院收治的胫骨干C3.3型骨折54例。按固定方法分为两组:A 组为外支架组,24例;B组为微创内固定组,30例。随访时间15~28个月,平均20.2个月。比较两组手术时间、患肢负重时间、骨折愈合时间、患肢功能恢复(Johner-Wruhs标准)、骨不连和并发症发生率。

       [结果] 两组患者在年龄、性别、合并损伤和外伤距固定手术时间等一般资料间比较,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手术时间A组(86.25±14.13)min,B组(97.00±14.75)min,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患肢开始负重时间A组(17.79±6.97)周,B组(15.93±5.11)周,两组差异统无计学意义(P>0.05)。骨不连A组5例,B组4例,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骨折愈合时间A组(40.08±8.19)周,B组(37.03±8.65)周,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 0.05)。至最后随访,患肢功能:A组优8例、良12例、可3例、差1例,B组优10例、良16例、可3例、差1例,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并发症:A组钉道松动或感染13例,B组术后感染1例,均无其它不良并发症,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

       [结论] 尽管二者的骨折愈合时间、患肢开始负重时间、功能恢复和骨不连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,但外支架的骨折愈合时间、开始负重时间和骨不连发生率有长于或高于微创内固定倾向,而且有针道松动感染发生率较高、护理康复不便等缺陷。因此,对于既可选用外支架,又可选用微创内固定作为最终固定方法治疗的胫骨干C3.3型骨折,微创内固定应作为首选方法。